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 部门职责
-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机关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机关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拟订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合建设。
(七)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责任分工。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二、机构设置
(一)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法规和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牌子)、基金监管科。
(二)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开封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机关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机关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32.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93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开封市医疗保障局使用了上年结转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3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18万元,占97.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46万元,占2.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2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90万元,占55.65%;项目支出275.62万元,占44.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7.1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19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开封市医疗保障局使用了上年结转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3%。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1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开封市医疗保障局使用了上年结转的资金。
(二)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7万元,占3.77%;卫生健康支出572.29万元,占92.73%;住房保障支出17.62万元,占2.85%;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0.65%。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3.46万元,支出决算为61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26%。其中: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3.27万元,支出决算为23.27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2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4.29%。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5.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3.92%。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12.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3.8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0.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8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0.4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预算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7.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6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9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3万元,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节省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82.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75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5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及兄弟省市相关部门来我单位调研、检查、学习等有关接待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01万元,下降35.39%。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节省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局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加强领导,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机关各部门具体落实考核工作。加强与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积极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加大绩效管理宣传力度,增强机关及各局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规范了工作程序,强化了预算绩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能够比较全面掌握专项预算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财政局绩效科要求,我局于2024年5月,对全部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2195.3万元。总体执行金额2009.98万元,执行率91.56%。整体来看,本次绩效自评范围内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过程规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合理。项目管理方面,各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职能分工明确,项目采购规范,实施过程监督管理有效,各类档案归档整理完善;同时,各项目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完整,不存在资金挪用挤占现象,整体预算较高,预算编制基本科学。产出方面,各项目产出目标基本实现、产出质量较高,各项目基本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完毕,时效性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项目后期可持续影响良好,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