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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来源:开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9-09-05有效性:有效阅读量:0

开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汴医保(2019)2号

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科室;

近期,随着我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在业务管理层面和社会反映层面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对违规违法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有效震慑。针对个别县区出现的问题比较集中现象,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督查领导小组

  长:  任芳芳

副组长:  吉宏宇、安慧敏、姚沛元

  员:  王砚、何湘、马垚、周杰、张士军

二、开展自查

1月11日前,各县区要对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开展全面自查,要求做到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三、督导检查

1月14日至18日,市专项行动督查领导小组将派遗专人前往各县区进行督导检查,现场查看各县区专项行动开晨情况。检查组将从经办机构、两定单位、参保人员三个层面,针对组织领导、工作开展情况,投诉受理、查处情况、舆论氛图等环节,通过调阅相关工作资料及工作记录,随机抽取部分医疗机构、掌售药店、村卫生所(室)及参保人员进行实地察看和访谈,详细了解各县区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效。

四、结果通报

本次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根据检查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或工作不扎实、流于形式的县区进行通教批评,并作为重要依据纳入对各县区年终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