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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20-01-23有效性:有效阅读量:0

省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研判我省疫情发展态势,认真研究解决救治保障实际问题,提高服务管理质量,全力做好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全省各级医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和我省疫情情况,立足部门职责,按照国家医保局各项任务要求,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一是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二是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三是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四是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结算。五是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挂网工作。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相关企业按照规定提出挂网申请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建立绿色通道,随时增补挂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无企业挂网或未列入我省集中采购目录的,允许医疗机构按规定自主备案采购.六是加强春节假期的值班值守,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等联防联控部门的信息沟通,要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形成密切协作的防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