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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根据《开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汴医保〔2019〕85号)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拟将下列单位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0年08月27日至09月02日。
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23835306。
点击下载:拟定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xlsx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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