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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汴医保2022 31]《关于将兰考县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开封市实施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医保局发布时间:2022-08-27有效性:有效阅读量:0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维护公平、风险共济、责任分担、平稳过度的基本原则,各省直管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在2022年年底前纳入原所属省辖市实施市级统筹,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

因此,将兰考县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开封市实施市级统筹十分必要。

二、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为《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审计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将巩义市等省直管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原所属省辖市实施市级统筹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1、严格落实《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豫政办[2020]31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20]59号)“六统一”要求。将兰考县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开封市级统筹范围,全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现全市范围内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一;全面实现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统一预决算管理;全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全市执行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按照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统一安排部署,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满足基金统收统支管理要求。

2、医保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推进兰考县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开封市实施市级统筹,做好有关基金筹集、待遇保障、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衔接,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负责基金预决算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调整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及时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审计部门负责对纳入前的基金结余及所涉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审计。税务部门负责依法履行征管职责,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

汴医保2022 31号关于印发《关于将兰考县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开封市实施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