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发挥中医药治疗“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021年4月份,经研究决定在开封市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河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5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1年“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行情况,决定增加试点医疗机构和试行病种。
二、 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5号)等文件。
三、 起草过程
1、2022年1月27日下发《关于增加“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医疗机构的通知》,拟申请试点的医疗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2、2022年3月1日-3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局四级调研员、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郭建伟分别带队对全市20家新申请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
3、2022年3月10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在局视频会议室召开“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推进会,对现场评估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在会上对新增病种征求医院意见和建议。
4、2022年3月29日-31日,市对新申请开展“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二次评估。
5、2022年4月12日下发《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增加“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的通知》(汴医保〔2022〕20号)。
四、主要内容
一、增加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等23家定点医疗机构为“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医疗机构。
二、增加头痛等9个病种为“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