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文件要求,促进完成全民参保计划,有效规范统一新生儿参保缴费经办规程,我局起草了《关于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23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kfybdyk@163.com。
电 话:0371-22911609
联系人:梁明月
附件:《关于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4年7月23日
关于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docx